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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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惠州市2023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惠州市2023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精神,现就2023年度我市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省住建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报人须于2024年1月5前将评审材料提交我局,由我局审核后集中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再报送省住建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材料地点: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4楼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喻工,2117749。
二、有关要求
(一)评审及认定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申报人按照自己申报的级别和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认真填写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按照《2023年度广东省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填写表格。
(二)提交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内容包括:内容包括:1.《(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2.《申报建筑工程 级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详见附件4);3.《2023年 市(单位)申报 级职称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5),申报人需按模板填写本人所有信息并确保准确无误以便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4.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
(三)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
(四)材料受理后,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在2024年3月8日前提交申报电子材料。所有申报级别均选“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广东省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3.建筑工程专业名称参照表
4.申报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5.(市 单位)申报2023年度(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名单汇总表
6.国家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的对应关系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