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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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惠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发布时间:
2021/07/30 11: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此前过渡期内的旧项目,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预评价工作,并公示公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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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