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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扩充惠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
关于扩充惠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
惠市住建函〔2023〕92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我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对评委专家库进行扩充更新,需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推荐评委候选人。现就推荐评委库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评委库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应覆盖全市与建筑专业相关的各个专业:
(一)勘察设计类: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测量、建筑防护设计、建筑防化设计等。
(二)建筑施工类:包括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施工、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风景园林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等。
(三)建筑工程管理类: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造价等。
(四)建筑建材类:包括在建筑工程中所应用的各种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管理、科技信息、环保安全、综合利用(应用)等。
二、入选评委库委员的基本条件
评委候选人应为从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学科)或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
(四)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施工、管理、技术、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人员不能作为评委候选人:
1.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能作为评委候选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委候选人。
三、推荐办法
(一)各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区或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状况推荐人选。
(二)被推荐人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惠州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填写《惠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经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各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审核后,统一将《推荐表》(含电子版)以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送至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教育科(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2117699),经审核和遴选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